协会动态

会员守则

发表时间:2014-03-13 21:58:25   浏览数:2018   转到我空间  分享到随写  分享到鸽友社区

会员守则

 

《中国信鸽协会章程会员制度》

 

第一条: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。

第二条:申请加入中国信鸽协会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1)   拥护本会章程;

(2)  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3)   各会员协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举行的信鸽活动拥有控制权。

第三条: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1)   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2)   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;

(3)   由常委会发给会员证。

第四条: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1)   有选举权,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2)  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;

(3)  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4)   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5)  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第五条: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1)   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决议;

(2)  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

(3)  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
(4)   按规定缴纳会费;

(5)  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6)   遵守国家法令和政府部门有关规定,坚持文明养鸽。

第六条: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七条:会员协会如有严重违反中国信鸽协会章程的行为,经常委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免责声明: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资料,其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,并负法律责任。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,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相关文章
评论列表
用户名: 密码:     立即注册


    2017-01-08 16:29:52
请问王主席,入会资料提交半年由于,怎么还没消息?